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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潇湘·艺传天下” ——第三届中国湘绣文化艺术节暨第五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品博览会专题摄影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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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5-11-10
主办方: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委员会、湖南省工艺美术协会、HPA摄影网
发起人:湖南摄影培训中心
类型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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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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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主办: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委员会  湖南省工艺美术协会 HPA摄影网

承办:湖南摄影培训中心 

协办: 影像时代杂志社


二、赛事主题

“锦绣潇湘·艺传天下”


三、赛事拍摄内容

第三届中国湘绣文化艺术节暨第五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品博览会现场作品或场景


四、征稿细则

1. 参赛者应实名投稿。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摄影器材不限,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件数不限,单幅和组照不限(每组照片限4-6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欢迎手机摄影投稿。

2. 参赛作品单幅图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JPEG格式,单幅图片文件大小应在1M以上)。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得添加边框与文字装饰内容。

3.投稿方式:HPA摄影网(www.hpa.net.cn)“锦绣潇湘·艺传天下——第三届中国湘绣文化艺术节暨第五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品博览会摄影大赛”专区。


五、奖项设置

金奖1名,获奖证书+价值6000元釉下彩瓷瓶

银奖3名,获奖证书+价值2000元釉下彩陶瓷套具

铜奖5名,获奖证书+价值800元湘绣礼包

优秀奖60名,获奖证书+价值200元红瓷纪念章

以上奖项可获得入会湖南摄协加分。


六、征稿时间及拍摄地点

拍摄时间:2015年10月30日--11月1日(9:30-16:30)。

拍摄地点:湖南国际会展中心。

投稿日期:2015年10月30日-11月10日24:00。


七、特别说明

1. 参赛作品拍摄范围应为指定拍摄时间内在湖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湘绣文化艺术节暨第五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品博览会”现场作品或场景。

2、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3、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承担。

4、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作品将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网(www.hpa123.com)、主办网站—HPA摄影网(www.hpa.net.cn)、湖南省工艺美术协会官网(www.haca.com.cn)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或奖品)、荣誉证书等,并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通报。

5、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6、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评委及相关人员不得参赛。

7、凡参加本次摄影大赛者均视为认可以上征稿规定。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8、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2年内停止参加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专业委员会主承办的赛事资格。

9、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10、本次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11、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赛事咨询

HPA摄影网,唐昊:0731-89839181

湖南摄影培训中心,肖克:18684851344

参赛作品

我要参加    夏之律获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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